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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处--(时间节点:3月20日)关于做好镇江市社科英才、社科优青推荐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10     发布日期:2024-03-07     发布部门:人文社科处 深蓝研究院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的要求,根据镇江市十四五社科人才培养计划和全年社科工作安排,将重点培养一批镇江市社科英才、社科优青,数量分别为不超过15名、30名。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长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组织人事关系在本市(含在镇高校和驻镇单位)

二、推荐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风作风过硬,科研、教学、咨政建言或者科普等成效突出。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评镇江市社科英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学术水平高,理论功底深厚,相关研究成果或教学成绩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在业界享有广泛的声望和影响,是所在专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2.近5年在核心期刊或者权威报刊发表本学科领域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且至少独立出版过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

3.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

4.在研究解决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方面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并且取得良好社会影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的;

2.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的;

3.决策咨询报告获省委省政府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二)参评镇江市社科优青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水平较高,相关研究成果或教学成绩优秀,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

2.近5年在核心期刊及或者权威报刊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论文;

3.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

4.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项目,在研究解决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方面有重要贡献,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

(三)以上条件,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四)已获市级及以上文化人才称号或者相应层次培养对象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民主推荐方式。

1.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等作出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2.市社科联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镇江社科英才、社科优青人选。

四、申报材料

《镇江市社科英才(社科优青)申请表》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1份,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1

五、培育措施

最终入选的镇江市社科英才和社科优青纳入市级重点社科人才培养计划。

1.学术提升。对入选的社科英才,鼓励申报更高层次课题研究项目和市级以上奖项,推荐参与重点学术活动、理论研修、科研业务培训等活动。对入选的社科优青,帮助解决其在科研起步阶段的实际困难,鼓励参与市社科院各类科研中心创新团队,助推其成长为更高层次人才。

2.科研资助。对入选的社科英才、社科优青,联合市委宣传部在科研项目上给予适当的倾斜和扶持。社科英才、社科优青所在单位可按不少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入选但未获得资助的社科优青,所在单位可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

3.宣传推介。在市级媒体和社科理论期刊开辟专栏,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市社科英才、社科优青及其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质量,于32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c@just.edu.cn.

联系人:谢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84400186

 

 

附件:

1.镇江市社科英才(社科优青)申请表.docx

2.镇江市社科英才、社科优青申请汇总表.xlsx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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