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作者: 部门审稿人: 摄影: 视频: 单位: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10-30 投稿时间: 点击量:10

1.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顺应时代要求和各国加快发展的愿望。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关键在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指出:“我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就是要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国人民不仅希望自己过得好,也希望各国人民过得好。“一带一路”倡议就是中国在办好自己事情的同时,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遵守国际规则,履行国际义务,具有鲜明的世界情怀和全球关怀。

“一带一路”合作是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平台。“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着眼于我国自身发展,又以我国发展为契机,让更多国家搭上我国发展快车,助力其实现自身发展目标。共建“一带一路”不是某一方的私家小路,而是各国携手前进的阳光大道;不是搞地缘政治联盟或军事同盟,在地缘上也没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不针对谁也不排除谁;不是要关起门来搞小圈子或者“中国俱乐部”,而是一个开放包容的进程;不是这样那样的所谓“陷阱”,不以意识形态划界,不搞零和游戏,而是中国同世界共享机遇、共谋发展。在“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经贸合作为广大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人文交流不断提升共建国家人民之间的友谊。

“一带一路”合作是彰显正确义利观的美好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旨在同沿线各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实现共同繁荣”,“中国人民深知实现国家繁荣富强的艰辛,对各国人民取得的发展成就都点赞,都为他们祝福,都希望他们的日子越过越好,不会犯‘红眼病’,不会抱怨他人从中国发展中得到了巨大机遇和丰厚回报”。中国坚持正确义利观,以义为先,义利并举,不急功近利,不搞短期行为。在合作中,中国积极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统筹同共建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具有差异性的利益关切,寻找更多利益交汇点,调动共建国家的积极性。在同共建国家共处时相互尊重、包容差异,共事时帮贫扶弱,把共建“一带一路”这一共同事业合作好、发展好、共享好。

“一带一路”合作是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贡献的中国智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世界那么大,问题那么多,国际社会期待听到中国声音、看到中国方案,中国不能缺席。”当下国际社会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持续加重,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不管是特朗普政府的“美国优先”与“退群”,还是拜登政府所热衷的搞“小团体”,都不利于通过全球治理应对人类面临的挑战。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机制中代表性不足,话语权和决策权有限,这种不平衡的全球治理体系亟须改革。中国高扬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履行国际责任与义务,不断增加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持续注入中国动力。

2.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

截至目前,中国已同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3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涵盖互联互通合作、贸易、产能、投资、经贸、金融、科技、社会、人文、民生、海洋等合作领域。

互联互通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10年来,我们致力于构建以经济走廊为引领,以大通道和信息高速公路为骨架,以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管网为依托,涵盖陆、海、天、网的全球互联互通网络,有效促进了各国商品、资金、技术、人员的大流通,推动绵亘千年的古丝绸之路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我国同相关国家一道共同推进实施一大批互联互通项目,建设高质量、可持续、抗风险、价格合理、包容可及的基础设施,实现联动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基础设施网络正在加快形成,促进了“一带一路”跨境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

对外工程承包稳步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带一路’合作从‘大写意’进入‘工笔画’阶段,把规划图转化为实景图,一大批标志性项目和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落地生根。”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由2013年的715.7亿美元增加到2022年的1296.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由654.0亿美元增加到849.4亿美元。总体来看,2013年到2022年,我国在共建国家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完成营业额累计分别超过1.2万亿美元和8000亿美元,占对外承包工程总额的比重超过了一半。

贸易畅通彰显蓬勃活力。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我国已经是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是越来越多国家的主要投资来源国。据统计,2013年到2022年,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货物贸易额从1.04万亿美元扩大到2.07万亿美元,将近翻了一番,年均增长8%。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进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占我国外贸总值的比重达32.9%,较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2013年提升了7.9个百分点。

资金融通释放发展强劲动能。截至2023年3月,中国已经与29个国家共同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引导共建国家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使用资金时重视债务可持续性,助力共建国家提升债务管理能力。中国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的过程中,始终遵循国际惯例和债务可持续的原则,推动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发布了《“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坚持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导向,根据项目所在国实际情况为项目建设提供贷款,避免给所在国造成新的债务风险和财政负担。

民心相通构筑深厚社会根基。十年来,中国与共建国家积极架构不同文明互学互鉴的桥梁,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人才交流合作、媒体合作、青年和妇女交往、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民心相通不断加深,形成了多元互动的人文交流格局,为深化双多边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实施“文化丝路”计划,推进经典著作互译、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我国相关院校已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共建27个“鲁班工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博物馆联盟、艺术节联盟、图书馆联盟和美术馆联盟,与世界人民共享文化成果。

“一带一路”倡议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探索促进共同发展的新路子,实现共建国家互利共赢。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推动开放包容、务实有效的第三方市场合作,促进中国企业和各国企业优势互补,实现“1+1+1>3”的共赢。中国发起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共建合作的融资平台,在国际多边开发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得到国际社会广泛信任和认可。

3.推动“一带一路”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是时代要求,也是中国对世界的承诺。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了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即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开展务实合作、促进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支持民间交往、建设廉洁之路、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落实八项行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推进软硬联通,坚持开放包容。中国致力于打造开放性合作平台,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创造有利于开放发展的环境,推动构建公平、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体系。为此,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化,着力解决发展失衡、治理困境、数字鸿沟、分配差距等问题,努力建设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把基础设施“硬联通”作为重要方向,把规则标准“软联通”作为重要支撑,把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作为重要基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久稳定持续发展。

着力创新驱动,推动合作共赢。当前,创新越来越成为引领经济发展、推动人类社会革新的重要因素。共建“一带一路”应顺应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趋势,重点关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寻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促进科技同产业、科技同金融的深度融合,继续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化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资源,同共建国家一道推进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四大举措,为互联网时代的各国青年打造创新空间、创业工厂。

促进文明交流,倡导互学互鉴。“一带一路”倡议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推动各国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架设不同文明互学互鉴的桥梁。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推动交流合作,建立多层次人文合作机制、多元互动人文交流格局,密切各领域往来,深入开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同时,加强议会、政党、民间组织往来,发挥智库作用,用好用活历史文化遗产。

加强统筹谋划,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各国法律法规,引入各方普遍支持的规则标准,推动企业在项目建设、运营、采购、招投标等环节按照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标准进行。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之路,把支持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统筹推进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让各国都从中受益,实现共同发展。确保商业和财政上的可持续性,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通过开展民生工程,快速提升共建国家民众获得感,让共建“一带一路”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形成更多接地气、聚人心的合作成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切实贡献。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特征更加明显。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应该冷静看到,“一带一路”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面向未来,我们要不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实走深,为建设一个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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